根据《江西科技师范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现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始终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根本标准。把握好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民生工程,坚持硕士研究生招生“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严格复试录取规程,建立各种监督机制,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
二、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组织与职责
(一)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
组长: 向军淮
副组长:多树旺
纪检委员:杨干兰
成员:胡亮张荣发胡长员 高卫民张豪。
具体工作职责和要求:
1.负责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并对其进行有关复试原则、政策、纪律等方面的培训,规范工作行为。
2.负责制定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复试比例、分数线、综合能力面试实施方案),复试录取工作细则须经研究生院审核后方可上网公布。
3.负责本单位复试科目(含笔试、加试、面试试题)的命题、制卷、考试组织、评卷和考评工作。复试科目名称及命题范围应依据《江西科技师范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以下简称“《招生简章》”)所公布的内容确定,复试科目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秘密材料,要切实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制,所有命题、评卷等涉密人员必须签订《保密责任书》。
4.负责填报复试结果汇总表(含考生复试科目成绩、综合能力面试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等)。
5.负责面试题库命题的组织工作。
6.负责将本学院复试录取过程材料汇总并提交至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领导小组。
(三)学院复试工作组
组长:向军淮
副组长:多树旺
纪检委员:杨干兰
成员:张荣发胡长员高卫民李文魁
具体工作职责和要求:
1.负责考生的综合能力面试,同一专业各复试小组试题的难易程度、面(测)试要求和成绩评定标准要明确统一,以保证整个面(测)试过程的一致性、连贯性和公正性。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
2.负责填写《2019年硕士研究生综合能力面试记录表》,并须当场评出考生的综合能力面试成绩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最终成绩,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研究生院招生管理部门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三、复试
(一)调剂原则:
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原则上不再接收调剂,调剂考生基本条件是: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所有填写调剂志愿的考生按初试总分数高低排名发放复试通知书。
(二)复试分数线要求
1.2019年我校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
2.复试时采取差额复试的办法进行,差额复试实际比例为计划数的120%。如果本批次填写调剂的考生数量低于招生计划数,按实际填写调剂志愿的考生数量发放。
3.享受加分政策考生的初试成绩以加分后的为准,如加分后达到了学校划定的复试分数线,则一并列入复试名单。
(三)复试内容及计分办法
1.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资格审查、复试科目笔试、综合能力面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心理测试、体格检查。此外,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2.计分办法及具体要求
(1)资格审查和体格检查以合格和不合格计。
(2)复试成绩总分为300分,其中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60分,专业课笔试120分,综合情况面试120分。复试总成绩低于150分,原则上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复试科目笔试考试依据《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复试科目内容进行。
(4)综合能力面试注重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当场考核给出综合能力面试成绩。本项考试由各学院负责组织。
(7)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采取测试教师与考生问答或对话的形式进行,每位考生测试时间不少于5分钟。测试重在考查考生运用外语进行交流的能力,主要从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确性、流利程度、理解和判断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试。本项考试由学校外国语学院负责组织。
(8)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期间除参加上述各项内容的复试外,还须按《招生简章》要求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试卷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分。本项考试由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负责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在复试的同时应当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结合考生现实表现材料,做出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论。
2.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存在疑议的,学院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品德情况作进一步考核。
3.对在报名、初试、复试、录取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四、录取工作
(一)总成绩计算办法考生总成绩=复试总分(专业课笔试成绩+外语能力测试成绩+综合情况面试成绩)+初试总分。
(二)录取原则
1.录取时按照复试合格考生总成绩排序,依次录取。考生总成绩为复试总分(专业课笔试成绩+外语能力测试成绩+综合情况面试成绩)与初试总分相加。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分开排序)。拟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学院招生计划。对不予录取的考生,各学院应安排专人及时将复试结果告知考生本人。
2.复试总分不及格者(即复试总分低于150分者),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考生任何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即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若加试两门成绩均合格,则按照上述原则执行,但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4.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对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5.所有拟录取考生均应在资格审查、复试及体格检查合格后方能被录取。
五、公示和监督渠道
(一)我院将根据本单位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学院网站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及接收考生调剂申请的初试成绩等基本要求,并将利用调剂系统在线留言功能、咨询电话等渠道为考生调剂提供良好服务。。
(二)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将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
(三)复试名单将通过“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和学校研究校园网予以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通过“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和学校校园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
(四)学校设立复试及录取工作监督和投诉电话,校研究生院:0791-83876373,校纪检监察办公室:0791-83805935,确保畅通录取工作申诉渠道。
六、其他
凡有亲属(指夫妻、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姻亲)参加复试的教职工,必须回避复试、录取工作的全过程。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者追究责任。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材料与机电学院
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