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江西科技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按教育部有关政策以及本校学科建设和发展需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本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一志愿考生录取情况制订本办法。
一、调剂工作基本原则
1. 坚持综合评价、提升招生质量。
2. 严格调剂管理,不得将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3. 坚持以人为本,优化考生服务。
4. 加强组织领导,保证安全平稳。
二、调剂基本要求
1. 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 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同时符合申请调入专业(材料科学与工程)理学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 材料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优先接收一志愿报考(1)0773 材料科学与工程、(2)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3)0703化学、(4)0856材料与化工、(5)0710生物学、(6)0776环境科学与工程、(7)0789纳米科学与工程、(8)0702物理学、(9)1007药学一志愿考生调剂申请;优先接受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剂计划数内,按照以上专业排列先后顺序,相同一志愿专业按照初试成绩总分排序,择优发放复试通知。
4. 材料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优先接受专业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接受0802机械工程、0811控制科学与工程、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7化学工程与技术、1007药学、0854电子信息、0855机械、0775计算科学与技术、0830 环境科学与工程、0857资源与环境、0858 能源动力、0860生物医药学科下跨门类调剂的考生;可接受调剂专业考生,按照初试成绩总分先后顺序确定复试名单。
5.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6.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一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学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7. 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8. 所有调剂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9. 所有调剂考生均须参加调入专业的复试。
三、调剂复试入围比例及名单确定原则
1. 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20%,不超过300%。
2. 本院所有专业对于报考同一专业的考生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入围名单(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优先),发放复试通知。
3. 如考生接受复试通知后自愿放弃调剂复试资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确认复试资格的,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确认后按缺额人数递补调剂复试名单。
四、调剂系统开放时间
按照要求,调剂系统每次开放持续时间不低于12小时。
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五、调剂程序
1. 学校和学院发布调剂公告。在网站公布调剂专业、调剂名额、调剂条件、调剂程序及联系方式等,并在教育部调剂系统设置调剂专业、名额及条件。
2. 考生填报调剂信息。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中按要求填报调剂志愿。
3. 学院审核调剂。学院按调剂条件挑选考生并确认考生调剂意愿,将同意调剂的合格考生添加到复试备选库。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4. 学院发出调剂复试通知。
5. 学校研究生院审核复试通知。
6. 考生接受复试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复试通知,否则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7. 考生复试。考生按复试通知要求进行复试。
8. 待录取操作。对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学校将在调剂系统中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9. 复试和录取其他有关规定见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的《江西科技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和材料与能源学院公布的《材料与能源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材料与能源学院
2026.3.16